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山东
中邑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邑”)根据 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
司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度山东中邑与关联方山东昌通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通能源”)
可能发生天然气销售业务,该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 3,500万元;为满足公司日常现金管理
之需,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阳农商行”)存
在银行活期存款、中低风险理财等现金管理业务,预计日均活期存款不超过 80,000万元,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 1.50亿元;与杭州远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远盛”)存在部分冷箱安装的劳务,预计 2025年度安装劳务不超过 2,00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累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5%,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银行活期存款和银行理财的预计金额以及发生金额,均以日均存款余额列示。
(1)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自身经营需求及 上下游客户需求就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测算的,实际 发生额是按照双方财务发生额确定的,受市场需求等因素 影响,本身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2)受到经济波动的影 响,上市公司及上下游客户需求的预测变得更加困难。上 述差异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存在其合理性,对公司日常 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自身经营需求及 上下游客户需求就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测算的,实际 发生额是按照双方财务发生额确定的,受市场需求等因素 影响,本身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2)受到经济波动的影 响,上市公司及上下游客户需求的预测变得更加困难。上 述差异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存在其合理性,对公司日常 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注:银行活期存款和银行理财的预计金额以及实际发生金额以日均存款余额列示。
(4)企业地址: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街东首向北 500米路东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城镇燃气(不含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不含工业生产原料用燃气)销售;燃气管网工程施工及维护;燃气设备及配件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上林南路 22-4号 2层 229室 (6)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电气安装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7)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基金销售。
昌通能源主营业务为天然气管道气业务,财务状况正常,运营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2025年 3月,中邑燃气与昌通能源其余股东就其持有昌通能源剩余股份达成一致协议,约定由中邑燃气购买其余股东所持有的昌通能源部分股份,目前该股份已交割完成。昌通能源已成为中邑燃气全资子公司。
杭州远盛主营业务为电气安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等服务,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承接公司冷箱安装的资质和能力,其财务状况正常,运营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存贷款业务,财务状况正常,运营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与关联方富阳农商行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进行正常的现金管理行为,富阳农商行与公司签订的关于活期存款利率和理财利率的协议,是基于客户资信水平、资金规模以及银行间正常吸储业务标准由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而定,利率水平参考公开市场水平,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关联方杭州远盛关联交易是为提高公司产品安装效率,提升服务以及安装品质,缩短产品安装周期,满足各类合同交付时点的需求。杭州远盛与公司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合同价格根据市场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子公司山东中邑与关联方昌通能源的交易主要是销售天然气,双方本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以德州及周边区域的天然气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同时结合中石化、中石油等上游气源的采购价格,客户的供气距离,以及天然气季节性供需紧张程度等,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公司与关联方富阳农商行约定就公司在富阳农商行开立的人民币单位活期存款账户,根据账户每日日终余额对应的对公存款产品利率进行计息,该利率参照公司日均存款余额、存款期限、付息方式等条件,由双方根据银行间公平利率水平公平、公正协商决定。
公司与关联方杭州远盛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约定劳务范围、安装要求完成时点,价格根据市场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子公司山东中邑与关联方昌通能源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对于2025年度预计范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在《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议后实施交易。
公司与关联方富阳农商行之间的关联交易,在保证现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自有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公司与关联方杭州远盛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将部分安装义务分包给有资质的公司,目的是提高公司产品安装效率,提升服务以及安装品质,缩短产品安装周期,满足各类合同交付时点的需求。杭州远盛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承接公司冷箱安装的资质和能力,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公司子公司山东中邑与关联方昌通能源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市场化的方式进行交易。
因为天然气经营区域的管道建设、CNG加气站、LNG液化工厂等投资建设相对成熟,也需要匹配各方资源,控股子公司通过参股的方式进入相关区域或业务领域,是天然气行业业务发展的有效方式之一,风险也相对可控。
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属于公司正常的现金管理行为和生产经营行为,符合天然气行业的经营特点和需求。
公司与关联方富阳农商行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富阳农商行与公司签订的关于银行活期存款协议和银行理财协议,其利率水平基于公开市场水平,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关联方杭州远盛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杭州远盛与公司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结算价格根据市场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子公司山东中邑与关联方昌通能源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已经形成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销售价格以德州及周边区域的天然气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同时结合中石化、中石油等上游气源的采购价格、客户的供气距离以及天然气季节性供需紧张程度等综合确定,交易量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上市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公司预计的 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现金管理行为和生产经营活动,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根据市场化原则定价并及时调整,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所述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章有春、章有虎回避表决,同意 7票,回避 2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上述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累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5%,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预计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现金管理行为和经营活动,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经营。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所有交易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并不会对公司利润形成负面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且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