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近日发布公告,认定原产于美国、欧盟、中国台湾地区和日本的进口共聚聚甲醛存在倾销,中国大陆共聚聚甲醛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商务部决定,自2025年5月19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中国台湾地区和日本的进口共聚聚甲醛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主要用途:共聚聚甲醛具有机械强度高、高耐疲劳性、高耐蠕变性等良好的力学综合性能,可以部分替代铜、锌、锡、铅等金属材料,可直接用于或经改性后用于汽车配件、电子电器、工业机械、日常用品、运动器械、医疗器具、管道管件、建筑建材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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