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张君 通讯员柳红领)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的一处耕地上,一片片绿油油的小麦苗齐根壮,农田地块平整、土壤肥沃,呈现出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
然而,之前这里是堆满垃圾的废弃坑塘。经过治理后,坑塘变耕地,周边还种了树,空气都清新了不少,村民感觉很幸福。翻天覆地的变化,源于南和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督促整治废弃坑塘行政公益诉讼案。
2023年5月底,南和区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举报,称在南和区356乡道旁,有一处废弃的大坑,周围杂草丛生,布满了成堆的垃圾,散发着恶臭气味,存在安全隐患。收到线索后,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及时到现场进行查看。
经勘查,此废弃坑塘占地60亩,其中耕地47亩,零星林地13亩,坑塘杂草丛生,边缘逐年坍塌,垃圾环绕,蚕食周边耕地,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为切实保护耕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2023年6月9日,南和区检察院立案调查,7月25日,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该部门及时对废弃坑塘进行综合治理。其间,邢台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多次实地督导指导,推动案件办理。
办理期间,南和区检察院紧盯跟踪问效,通过召开联席会、现场勘测、专家论证等方式,督促制定《〈土地整治(占补平衡)跟踪落实〉实施方案》,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土地整治项目组织实施,乡政府负责与村委会协调相关事宜,推进综合治理,复垦后的土地由村集体统一调配,收益反哺村民。
南和区检察院有关人员前往坑塘,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时,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片坑塘位于三个自然村交界处,因历史遗留问题、土地权属不明以及缺乏资金等问题,无法得到有效整改,造成土地资源浪费。此次治理,检察机关通过与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协调,减少了他们的顾虑和阻力,使得该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同时,依托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南和区检察院及时主动向区政府汇报专项监督及重点案件推进情况,赢得工作支持。
最终,经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批准,依法将废弃坑塘中13亩零星林地属性变更为耕地,对新增耕地按照占补平衡规定置换建设用地指标统一规划使用。区政府拨付170万余元治理资金,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效合一。
如今,这片废弃坑塘已治理完成,复垦、新增耕地上增设了专用电力变压器、铺设了喷灌管道设施,荒塘变成了良田。
“这块地治理好了,还有灌溉设施,种上了庄稼,到时候我们就有收成了,打心眼儿里高兴啊!”在一次“回头看”时,村民王大爷兴奋地说道。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保护,凝聚共治合力,南和区检察院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制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公益保护信息通报、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等多项协同工作机制。
整治的是小坑塘,体现的是大民生。两年来,南和区检察院强化对河北省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推送线索的分析研判,推进类案办理,共督促整治荒废农用地182亩,置换建设用地指标63.5亩。
为推进“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深入人心,巩固监督成效,治理完成后,南和区检察院结合治理点位具体情况,推动设置便民宣传栏。在便民宣传栏上面标识随手拍二维码,明确“治理一处,就地宣传”工作思路,创建专项监督综合治理“四有机制”:即有全省专项监督统一标识,有参与部门综合整治情况,有整治前后对比图,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做到在办案中宣传、在宣传中办案。
每一寸土地的复苏,都是对子孙后代的馈赠;每一片良田的守护,都是对粮食安全的担当。南和区检察院将持续推进“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以法治之力绘就沃野千里的生态画卷,让“饭碗田”更丰饶,让乡村家园更宜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