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向全区公开遴选2025年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主体,请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按要求进行申报。
参与项目实施的农民合作社(含农民合作社联合社)需满足以下条件:已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并关联财务信息,章程制度上墙,成员账户完善,财务管理规范,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农民合作社及其法人代表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支持农民合作社新建或改造经济作物、畜牧业、 渔业、农机服务等生产设施设备。
在永久基本农田新增从事非粮产业的不纳入支持范围。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列支工作经费和培训经费、发放普惠性补贴等。不得受理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的资金项目,不得用于支付中介费用、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 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无关的支出。
全区农民合作社。项目实施主体原则上须从项目储备名单中择优选择。2024年获评为全国或省级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的农民合作社,优先纳入实施范围。
1.经济作物生产设施条件改善。一是支持新建或改造经济作物生产大棚设施设备,包括设施棚架(膜)、蚕棚、蚕台、智能化控制(包括专用变压器)等相关设施设备。二是支持新建或改造经济作物集约化育苗设施设备,包括育苗大棚、育苗床、育苗盘、嫁接愈合室、育苗机械、小蚕共育室、温光湿智能控制、物联网控制等相关设施设备。三是支持新建或改造经济作物生产水肥药一体化设施设备,包括首部系统、田间管网、中控管理平台等相关设施设备。四是支持新建或改造经济作物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包括分选、清洗、切分、晾晒、烘干、冻干、分级、包装、脱水、盐渍、预冷、保鲜等设施设备。五是支持新建或改造经济作物轨道运输等相关设施设备,包括机库、运输机、轨道及轨道支架等相关设施设备。
2.畜牧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一是支持新建或改造畜禽养殖设施设备,包括饲喂、环控、监控、智能化等设施设备及养殖圈舍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等节能节水相关设施设备。二是支持新建或改造饲草料种植、加工、储存设施装备建设。三是支持新建或改造区域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包括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贮存和运输等环节设施设备。
3.渔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一是支持池塘标准化改造。包括池塘整形清淤、护坡及生产道路、管理用房改造、进排水沟渠及管道、泵房泵站等。二是支持新建或改造渔业生产设施。包括工厂化循环水养殖、陆基设施循环水养殖、流水池塘养殖、流水槽循环水养殖、圈桶及智慧渔业等渔业生产设施新(改)建,购置必要的辅助设施设备。三是支持新建或改造水产加工装备设施。包括暂养净化池、原料处理、分级分割、灭菌包装和生态环保等水产品初加工设施设备的购置和建设(不包含冷藏保鲜设施)。四是支持新建或改造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包括生态渠道、沉淀池、曝气池、过滤坝、生物净化池,购置微滤机、尾水监测等设备。
4.农机服务设施条件改善。一是支持新建或改造机械化育秧中心。包括播种流水线工作区、基质(营养土)存储区、种子处理区、秧盘叠放区、暗化催芽室、辅助功能区等,配备机械化智能化育秧装备。二是支持新建或改造农机维修中心。包括维修车间、停机场、农机故障诊断设备、农机维修相关通用设备、机具维修常用零配件。三是支持新建或改造农机具停放库棚。包括农业机械停放场、库、棚等的建设。四是支持购置农机装备。包括先进实用、绿色高效等设施设备,不得购置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内的设施设备。
采取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先建后补的方式实施。申报主体可以拨打报名电话咨询,也可到所在镇(街道)人民政府进行现场咨询、报名,并按规定时间提交申请资料至区农业农村局501室或502室。镇级负责初审推荐,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负责审核,确定结果,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到补助发放全过程管理。
主办: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