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取得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4、投标人具备带电作业的能力和设备,且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1个10KV及以上的包含不停电作业工作内容的线路迁改施工业绩。
3、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4、其他:①投标截止时间项目负责人也不得有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②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需提供带二维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证书,注册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截至投标截止日已年满65周岁的不得参加投标【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要求1人,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2.以上带★人员须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书,且须提供(2025年
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连续三个月)有效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3.以上无★人员可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作为派驻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在合同签订时须提供签订合同止前一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社保由投标人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的也予以认可,退休聘用人员须提供劳务合同和退休证明,但截至投标截止日已年满65周岁的不得配备。
4.电力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核电工程、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专业职称。
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备案事宜。
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报名之后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领取。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7月26日17:00时。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